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以后,各地清案活动总体进展良好,但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发展并不平衡。为了确保清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全国集中清案活动领导小组在全面了解各地清案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决定派出督查组,督促检查并指导纠正各地的清案活动。
这次督查活动的重点是执行积案多、清案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相关地区的法院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既要看到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又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集中清案活动深入开展。
这次督查活动确定了六方面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认识是否到位,清案工作进展是否平衡,“五定一包”清案工作责任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等,对这六方面工作的督促检查,要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
要高标准地完成好督查任务,首先要学习好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学习好《全国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施方案》,认真领会领导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有关政策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切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效地指导各地正确开展好清案活动。在此基础上,各督查组要注意坚持几项原则:一是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发挥人大、政府、政协的作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督查工作。二是坚持求真务实,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真话、查实情,力戒形式主义、力戒走过场,全面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清案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坚持协调配合,要加强指导,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发挥这些单位的积极性,互相配合,避免重复督查。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域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五是要严格纪律。要做到廉洁督查、公正督查,为基层作出表率。
这次督查活动虽然时间短暂, 但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督查工作,确保这次清案督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清案活动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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