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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WJ | 发布时间:  2011年6月14日 | 栏目:  (社会与法)

      针对近期极端天气造成的自然灾害,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及自救工作,为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抢险救灾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灾区人民法院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和自救工作,积极支持和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安置、抚慰、补助、救助等各项工作,对于在工作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要从法律的角度主动研究,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和对策。全国法院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大协作精神,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支持抢险救灾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支援灾区法院。

      通知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人民法院要立足于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法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厉打击故意破坏灾区稳定、破坏抢险救灾秩序、不利于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趁灾盗窃、抢劫、破坏抢险救灾物资设备、扰乱和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等侵害灾区群众切身利益、危害灾区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要依法予以严惩,震慑犯罪,安定人心。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及时排查化解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夺取抢险救灾工作胜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灾区法院要高度重视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中央及当地党委、政府关于抢险救灾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法院系统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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