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被吊销驾驶证 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今天央视新闻频道报道,北京市东城区交通支队民警当面向高晓松宣读公安行政处罚决定: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据报道,高晓松还因为没有在有效期内更换新的驾照,被处于1000元罚款。
2011年5月9日22时许,被告人高晓松醉酒后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越野车,行驶至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东5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致4车追尾、3人受伤。经他人报警后,被告人高晓松在案发现场等候处理,后民警赶至案发现场将其查获。经司法鉴定,被告人高晓松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43.04mg/100ml,是醉驾标准(80毫克)的3倍多。高晓松醉驾案定于5月17日下午两点半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在2011年2月25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把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在刑法修正案实施之后,全国已经判刑了多起案件,刑期从一个月至四个月不等,湖南有两期刑期为一两个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驾车的,将被处以拘役的刑事处罚,并吊销驾驶执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目前刑期为一至四个月 具体看执法机关尺度。武律师表示,从现在数据显示,高晓松从法律上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因为现在案例极少,北京市将以刚判刑的房山这一案例作为参照。“第一起是房山的危险驾驶,判刑4个月,当时喝了三扎啤酒,在原地等候,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量153.2毫克。高晓松虽然有追尾,但不能作为故意的情况。具体是松是紧,要看执法机关掌握的尺度。” 据悉,该人被判拘役4个月并罚款2000元。
法律不外乎人情,很多人表示,态度良好以及名人效应能否减缓?
刑罚修正案实施后,目前都属于关键时期,高晓松在此次酒驾,可谓在风口浪尖。在昨天高晓松被传唤的过程中,他的态度十分配合,表示愿意承担事故的所有责任。警方还出示了一张他手写的书面“保证”:“对不起!永不酒驾!”,很有悔改之意。很多网友认为高晓松因为名人身份,可能会获得减缓机会,武律师说,“相对来说,正因为是名人,更不可能网开一面。态度好也不能作为直接减刑的理由。”另外还有人质疑外国护照能否自保?警察检查高晓松的证件时,高晓松出示的是一份外国护照。这是否能够让他的免于刑法?武律师说,外国护照确实稍有敏感,但只要在我国触犯了刑法,就受我国刑法约束。律师表示,目前来说,最好的结果就是判刑,但能够缓期执行。
标签:高晓松 醉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