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与法 > 正文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 强力推进清案工作健康发展
  • 男子以购画为名闯入画家住宅杀人抢...
  • 派出所长为高考移民办户籍受贿近15...
  • 甘肃会宁数百群众围堵县政府 源于一...
  • 如何处理邓玉娇案才能搁得平
  • 男子公交车上制止性骚扰被打 司售人...
  • 我国将出台动物保护法:虐动物致死者...
  •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专利法司法解释征...
  • 百色坠亡嫌犯未遭逼供 最高检严防涉...
  • 男子欲拐走10岁干女儿为妻被批捕
  • 商务部网购新规,用户可无条件退货
    作者:  SWJ | 发布时间:  2011年4月13日 | 栏目:  (社会与法)

      4月12日商务部就日渐流行的电子商务行业发布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提出一套交易纠纷解决机制。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由于缺乏规范引导,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的部分卖家存在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网上交易纠纷屡有发生。昨天发布的服务规范,从平台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保护等5个方面对第三方平台经营与管理作出规范。一些网购消费者下单不久就后悔了,为此,服务规范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允许消费者在购物后有一段时间冷静思考,如果后悔了,可以无理由退货,以此减少交易纠纷,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为了约束站内经营者的不当行为,平台应通过合同等方式要求和督促站内经营者建立实行信誉制度,方便消费者监督和投诉。除了设置“冷静期”,服务规范中的平台应异地备份、平台先行赔付、平台修改交易规则提前30日公示等规范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服务规范还明确,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适当的机制,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权利人附有证据并通知具体地址的侵权页面、文件或链接,平台经营者应通知被投诉人,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标签:网购新规  用户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