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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检察院:今年将严查建设项目审批和职务犯罪
    作者:  SWJ | 发布时间:  2009年3月12日 | 栏目:  (法界动态)

    2009年,检察机关要“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明确表示,“要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等建设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职务犯罪”。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总额4万亿元的两年投资计划,其中中央政府拟新增1.18万亿元。4万亿元资金去向如何?许多代表委员不禁对此表示担心。“这次各级政府投资数额巨大,如果监管不到位,很容易滋生腐败。”内蒙古代表团的朝克代表认为,对政府投资,“非常有必要进行预防监督”。

      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前不久,最高检专门召开全国检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严肃查办重大工程建设、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渎职犯罪案件,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

      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曹建明再次明确指出检察机关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所应采取的措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依法打击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领域的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的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力度。


    标签:高检察院  建设项目审批  职务犯罪